2019/01/22
1.招标条件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乐山代表处办公室装修装饰工程,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装修工程施工采取比选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四川成乐高速公路乐山代表处办公室装修装饰工程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建筑层数:7层。
2.2工程项目内容:原建筑物的内、外部装修装饰改造、新建及户外场坪改建施工。
2.3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房屋建筑或装修装饰工程;
(4)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本比选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投标无效。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获得比选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9时至2019年1月25日下午5时前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通过比选申请人留取的联系方式向比选申请人发送传真。比选申请人应保持留取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的,将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比选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9年 1月 28 日上午 9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上午10 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书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向比选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比选申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比选申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比选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将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
电 话: 65775718
联 系 人:曾女士
比选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