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1.招标条件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2019至2020年度绿化日常养护工程经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成乐运营分公司”)批准,以比选方式选取绿化日常养护施工单位,现比选人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资金来自成乐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比选报价。
2.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四川成乐高速公路2019至2020年度绿化日常养护工程
2.2项目概况:
为确保公司所管辖的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成乐运营分公司决定对成乐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的内容进行比选招标,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公路用地可绿化地段(K42+155~K128+555中央分隔带、匝道互通区、K70~K128+555道路两侧绿化、行道树、边坡生态防护等绿化养护);
(2)8个收费站(青龙、彭山、眉山、青神、夹江、观音滩、乐山北、乐山收费站)绿化养护;
(3)4个互通式立交(青神、夹江、观音滩、乐山北互通);
(4)2个办公区绿化养护(眉山、乐山办公区);
(5)眉山服务区绿化养护;
(6)因养护原因造成需补植和更换苗木;
(7)除养护原因外,根据需要业主指令进行补植和更换苗木;
(8)成乐路主线两侧边沟淤泥清理;
(9)眉山服务区、办公区、收费站等摆花工作;
(10)比选人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成乐高速公路全线的绿化管护工作,划分为LH2019一个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42+155~K128+555。
如管养范围发生调整,起止桩号以调整后实际桩号为准,相关工程量作对应调整。
2.4工程质量:要求月平均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2.5合同工期:本次绿化日常养护工程比选合同工期为18个月,即2019年6月16日-2020年12月15日。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
(2)相应的财力:提供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净利润大于0;
(3)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四川省内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建设施工项目累计两个及以上(含已完工及在建项目);
(4)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本比选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投标无效;
(6)人员及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3.2本次报价注意事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报价,否则相关比选报价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1115室持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原件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比选人将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公布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www.scclgsyy.com),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如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5.2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开启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1107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
7.投标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向比选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比选申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比选申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比选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24小时)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
8.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的媒体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yy.com)。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B座11楼1115室
邮编:610041 电话: 028-85214989
纪检监督电话:85047567
联系人: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