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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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高速太阳能信号同步警示边缘灯询价公告

2019/06/11

2019年成乐高速太阳能信号同步警示边缘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已具备询价条件,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自行组织该项目的询价。本项目实行公开询价,资格预审,评标采用满足技术指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其承包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乐高速太阳能信号同步警示边缘灯项目

二、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招标人拟在成乐高速安装26根太阳能边缘警示灯。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产品技术参数标准参照附件。

2、询价范围:针对本次比选的全部工程,均包括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以及竣工文件编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预计工期(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为15天(含设备采购及到场时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本项目单根最高限价为1920元。

四、报名条件:

1、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具有交通、交安设施设备等相关范围;

2、注册资金≥100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名。否则,相关报名均无效。

4、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报名,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报名(若报名,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报名)。

5、信誉要求: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17时止接受报名。

2、地点:四川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五段西来堰大桥成乐高速公路办公区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3.1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2如果投标是法定代表人应按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如果投标有委托代理人,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六、联系地址:四川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五段西来堰大桥成乐高速公路办公区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8909031556

邮编:620000

成乐高速纪检监督电话:85014755

警示边缘灯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