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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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高速彭山站治超管理系统改造项目比选文件 补遗书(第01号)

2019/12/10

一、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有关“本项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内容描述中,原内容为:

成乐高速彭山站治超管理系统改造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

370

修改为:

成乐高速彭山站治超管理系统改造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

133.6


二、比选文件“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第十项 其他资料”,原内容为: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并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并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为事业单位,则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于此表后。

修改为: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资料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并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并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为事业单位,则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于此表后。

3.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书的影印件,并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若比选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补遗书为准。

成乐高速彭山站治超管理系统改造项目比选文件补遗书01.PDF